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以及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本科生及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
一、面向对象
全体2023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包括相关工作宣讲、在线自主学习及模拟考试、正式考试、成绩统计及确认、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日—9月10日:各学院管理员结合学院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的宣讲,导入新生信息;
9月11日—10月15日:学生自主在线学习、模拟考试;
10月16日—10月25日:学生在线考试;
10月26日—11月04日:学生在线补考;
11月05日—11月10日:学院与成绩合格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职责及分工
1.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平台(网址:http://39.106.121.65/)的运行维护和题库建设等。
2. 各学院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负责宣讲、组织、学习进程督促、成绩管理、承诺书签订以及与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请各学院于9月1日前将管理员统计表发送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李万涛OA邮箱,电话:84865141,18846056792。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学院院长为本项工作的总负责人,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为具体负责人,抓好落实监督工作。
2.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过程各环节工作。
3.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学生,不准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教学内容的学习。
4.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学院管理员统计表见下表。
管理员统计表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