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7]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决定继续针对2019级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食品工程学院、药学院、轻工学院、能源与建筑工程、英才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2019级新生。
二、工作流程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包括相关工作宣讲、在线学习及模拟考试、正式考试、成绩统计及确认、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31—9月10日:结合学院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的宣讲;
9月11日—10月10日:学生自主在线学习、模拟考试;
10月11日—10月20日:在线考试;
10月21日—10月30日:在线补考;
10月30日—11月10日:考试合格的学生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职责及分工
1.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学习平台的运行维护和题库建设等。
2.各学院至少配备1名管理教师(请将管理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29日报实验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李万涛),负责宣讲、组织、答疑、学习进程督促、成绩管理、承诺书签订以及与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的沟通协调等。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
2.管理教师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过程各环节工作。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