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荐“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升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促进项目参与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高教司拟于10月份组织召开“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遴选优秀项目代表参会,全面展示我校项目建设成效,搭建大学生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平台,现将参展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参加第十一届年会的项目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内容

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推荐范围要求,遴选推荐学术论文、展板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参展项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进行认真准备,切实做好优秀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推荐的学术论文须严格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3)进行排版提交,并填写《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2)。

3.各学院推荐的展板项目须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中“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要求内容进行提交,并填写《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

4.各学院推荐的创业推介项目须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中“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要求内容进行提交,并填写《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5)。


请各学院于617日前将推荐学术论文、展板项目内容、创业推介项目以及相应的推荐表报送至经管综合实践中心602王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王鹏的OA邮箱。

联系人:王鹏 李林

联系电话:0451-84865119  0451-84865461  


附件:

1.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4.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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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3


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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