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哈商大〔2019〕106号)

作者: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考核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一)学校职责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是学校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制度及撰写规范性文件。

2.督促学院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3.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作假行为抽查。

4.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5.参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

(二)学院职责

1.负责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毕业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

2.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与管理,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工作;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及实验条件。

3.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三)指导教师职责

1.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应全部参加指导。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指导教师须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参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拟定、开题、过程指导与检查、评阅、成绩评定等。

4.指导教师须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保证每周指导时间不低于10小时,并对指导情况做相关记录。

5.指导教师须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修改、定稿,参与答辩。

二、过程管理

(一)拟题与选题。学院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体现综合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达到综合训练的要求;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题目三年内不应重复。学院要鼓励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大胆创新,推陈出新,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科技创新竞赛项目、毕业实习内容等进行选题;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形式可借鉴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先进做法,可采用校企联合指导等形式。指导教师拟定的题目需经专业教研室讨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督学审核。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题目,并经教学院长审批后,再组织学生进行师生互选。学生如要自行选题,需提交申请,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由教学院长批准。需要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型项目,必须在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每个学生分工和独立完成的部分。

(二)开题。专业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统一印刷,指导教师、学生人手一册。各专业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思路、基本要求、撰写规范等内容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后组织学生开题。

(三)过程指导。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工作,及时认真完成中期检查、答辩前检查以及评阅等各环节工作,并完成相关记录和评语(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的撰写。

(四)答辩。学院根据专业的具体情况,拟定答辩委员会名单,报学校批准。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11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若分组答辩,每组人数不少于4人(包括1名秘书)。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部分指导教师。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外单位专业人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委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任、委员不可跨多个专业。每名学生答辩时间(学生汇报+教师提问)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名委员至少向学生提出1个问题。答辩结束后要及时完成答辩委员会评语。

(五)成绩评定及总结。各专业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答辩表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质量以及过程表现等因素,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并严格控制优良的比例(优:<15%;良:<35%)。各专业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经教学院长签阅后报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题目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经验和教训,持续改进意见等。

三、工作量要求

(一)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毕业实习手册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毕业要求,制定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和规范化要求,其原则是:

1.设计类题目(工程设计、软件开发等):学生须完成800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书,另须绘制不少于4张A0图纸或编写相关程序代码。

2.论文类题目(文科类、综述型、理论型、实验研究型等):学生须独立完成1.5万以上汉字的论文一篇。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附注参考文献。设计类题目(工程设计、软件开发等)不少于15篇(含3篇以上外文);论文类题目(文科类、综述型、理论型、实验研究型等)不少于30篇(含8篇以上外文),要有一定数量的近几年文献。

四、作假与处理

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须通过检测方可参加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五、归档管理

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归档、保存管理工作。

(一)每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要装订整齐,材料齐全,由教研室整理后交学院统一存档,至少保存三年。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及时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办法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年8月27日

 

 

 

哈尔滨商业大学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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