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2-24 点击数:

一、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订和采用微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主任进行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三)将微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微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所有微生物实验室的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微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口、眼等器官直接接触实验材料及仪器。

3.所有的实验操作要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

4.出现溢出以及明显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等事故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报告。

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时,必须戴上实验手套。实验结束必须洗手。

3.有喷溅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佩戴安全眼镜、面罩等防护设备。

4.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存放食品并禁食。

5.防护服与日常服装分开存放。

(四)废弃物处理

1.锐器:皮下注射针头用后不可再重复使用,不能丢弃于生活垃圾中。

2.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清洗。

3.废弃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除了锐器按上面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外,所有其他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在丢弃前均需消毒。

(五)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

1.刺伤、切割伤或擦伤

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必要时进行医学处理。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微生物安全柜以外)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立即通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一小时内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二十四小时内严禁人员进入实验室。

3.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

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然后倒上消毒剂,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并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当对他们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在所有这些操作过程中都必须佩戴手套。

4.火灾和自然灾害

事先告知消防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有潜在的感染性物质所在的房间。要安排相关参观实验室,让他们熟悉实验室的布局和设备。发生自然灾害时,应向紧急救助人员发出警告。只有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救助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感染性物质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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