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实验室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使用的气体钢瓶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  气体钢瓶的采购和验收

第三条 实验室购买气体钢瓶,需经由各单位审批,然后按学校招标采购程序购买。鼓励使用单位与供气公司合作,租用供气公司气瓶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第四条 气体钢瓶到货后,实验室需对所购钢瓶进行验收确认,对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气瓶不得搬入实验室:

(一)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

(二)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安全帽、防震圈);

(三)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四)充装液化气体的气瓶,充装过量的;

(五)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六)未实施定期技术检验的。

第三章  气体钢瓶的搬运与存放

第五条 搬动气体钢瓶时,要带上气瓶安全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搬运气体钢瓶时,一般用钢瓶推车,严禁手抓开关总阀移动,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第六条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存储场所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存储场所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对于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存放点,应安装气体监控报警装置。

第七条 气体钢瓶必须标明气体种类、纯度、采购日期、初始压力。混合气体需额外注明气体组成。气体钢瓶存放时需分类分处存放,严禁可燃性气体钢瓶和助燃性气体钢瓶混放。可燃性气体钢瓶和助燃性气体钢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体钢瓶与氧气气体钢瓶、氯气气体钢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氢气气体钢瓶与氧化性气体钢瓶、其他易燃易爆气体钢瓶以及可燃性物质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第八条 气体钢瓶应直立存放,用栏杆或支架等方法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体钢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固定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体钢瓶的底部免受腐蚀。禁止将气体钢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气体钢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九条 实验室内不过量存放气体钢瓶,每间实验室所存有毒、易燃易爆气体钢瓶数量不得高于五瓶。严禁在走廊和公共场所存放气体钢瓶。

第四章  气体钢瓶的使用

第十条 气体钢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后,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使用气体钢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第十一条 操作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第十二条 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应远离明火、热源,确需进行明火实验时,明火与钢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确难达到时,应采取有效隔离等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供气管路需选用合适的管材。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气体连接管路必须使用金属管,其中乙炔、氨气、氢气的连接管路不得使用铜管。气体管线应整齐有序,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并做好标识。对于存在多条管路或外接气源的实验室,应绘制、张贴气体管路布置图。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设备或系统管路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第十四条 气体钢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氢气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没有相关合格信息的气体钢瓶;气体钢瓶若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时,须立即停止使用。

第五章  气体钢瓶的管理

第十六条 各院(部、中心)按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实验室张贴气体钢瓶使用制度。钢瓶使用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各院系和个人对所领用钢瓶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操作要认真仔细,按操作规程执行,远离明火。如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或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为防止气体钢瓶安全事故发生,各院系应对实验室使用气体钢瓶实行登记管理,登记内容包括领用日期、气体名称、钢瓶编号、实验室名称、领用人等。

第十八条 建立气瓶日常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如下:

(一)气瓶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是否清晰可见;

(二)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三)气瓶的附件(防震圈、安全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四)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五)检查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实验室气瓶使用的年限应严格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执行。对使用期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一律进行报废处理。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报废处理。

1.气瓶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和生产国政府宣布已报废的气瓶;

2.钢印标记无法辨认的或超30年使用期限的(从出厂之日起)的气瓶;

3.气瓶底座损坏,影响气瓶直立的;

4.气瓶外表面有裂纹、鼓包、结疤、弧疤、焊迹、瓶体明显变形,明火烧烤等缺陷的;

5.无缝气瓶颈圈松动,无法加牢或颈圈损伤无法更换的气瓶;

6.经检验机构检验报废的。

7.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发现明显存在报废缺陷的;

 

第六章  附  则

十九 本办法自2022822日起实施,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各种气瓶的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17批准    2000—10—01实施)

序号

充装气体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色环

1

乙炔

 

乙炔不可近火

大红

 

2

H2

淡绿

大红

P20,淡黄色单环

P30,淡黄色双环

3

O2

淡(酞)兰

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4

N2

淡黄

5

空气

 

空气

6

二氧化碳

CO2

铝白

液化二氧化碳

P20,黑色单环

7

NH3

淡黄

液化氨

 

8

Cl2

深绿

液化氯

9

F2

10

一氧化氮

NO

一氧化氮

11

二氧化氮

NO2

液化二氧化氮

12

碳酰氯

COCl2

液化光气

13

砷化氢

AsH3

液化砷化氢

大红

14

磷化氢

PH3

液化磷化氢

大红

15

乙硼烷

B2H6

液化乙硼烷

大红

16

四氟甲烷

CF4

铝白

氟氯烷14

17

二氟二氯甲烷

CCl2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2

18

二氟溴氯甲烷

CBrCl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2B1

19

三氟氯甲烷

CCl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13

P12.5,深绿色单环

20

三氟溴甲烷

CBr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B1

2

六氟乙烷

CF3C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116

22

一氟二氯甲烷

CHCl2F

铝白

液化氟氯烷21

 

23

二氟氯甲烷

CHCl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22

24

三氟甲烷

CH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23

25

四氟二氯乙烷

CClF2-CCl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14

26

五氟氯乙烷

CF3-CCl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15

27

三氟氯乙烷

CH2Cl-C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133a

28

八氟环丁烷

 

铝白

液化氟氯烷C318

29

二氟氯乙烷

CH3CCl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42b

大红

30

111三氟乙烷

CH3CF3

铝白

液化氟氯烷143a

大红

31

11二氟乙烷

CH3CHF2

铝白

液化氟氯烷152a

大红

32

甲烷

CH4

甲烷

P20,淡黄色单环

P30,淡黄色双环

33

天然气

 

天然气

 

34

乙烷

CH3CH3

液化乙烷

P15,淡黄色单环

P20,淡黄色双环

35

丙烷

CH3CH2CH3

液化丙烷

 

36

环丙烷

 

液化环丙烷

37

丁烷

CH3CH2CH2CH3

液化丁烷

38

异丁烷

(CH3)3CH

液化异丁烷

39

液化石油气

工业用

 

液化石油气

民用

 

银灰

液化石油气

大红

40

乙烯

CH2=CH2

液化乙烯

淡黄

P15,白色单环

P20,白色双环

41

丙稀

CH3CH=CH2

液化丙稀

淡黄

 

42

丁烯-1

CH3CH2CH=CH2

液化丁烯

淡黄

43

顺丁烯-2

 

液化顺丁烯

淡黄

44

反丁烯-2

 

液化反丁烯

淡黄

45

异丁烯

(CH3)2C=CH2

液化异丁烯

淡黄

46

丁二烯-1,3

CH2=(CH)2=CH2

液化丁二烯

淡黄

47

Ar

银灰

深绿

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48

He

银灰

深绿

49

Ne

银灰

深绿

50

Kr

银灰

深绿

51

Xe

银灰

液氙

深绿

 

52

三氟化硼

BF3

银灰

氟化硼

53

一氧化二氮

N2O

银灰

液化笑气

P15,深绿色单环

54

六氟化硫

SF6

液化六氟化硫

P12.5深绿色单环

55

二氧化硫

SO2

银灰

液化二氧化硫

 

56

三氯化硼

BCl3

银灰

液化氯化硼

57

氟化氢

HF

银灰

液化氟化氢

58

氯化氢

HCl

银灰

液化氯化氢

 

59

溴化氢

HBr

银灰

液化溴化氢

60

六氟丙稀

CF3CF=CF2

银灰

液化全氟丙稀

61

硫酰氟

SO2F2

银灰

液化硫酰氟

62

D2

银灰

大红

63

一氟化碳

CO

银灰

一氟化碳

大红

64

氟乙烯

CH2=CHF

银灰

液化氟乙烯

大红

P12.5,深黄色单环

65

1,1二氟乙烯

CH2=CF2

银灰

液化偏二氟乙烯

大红

66

甲硅烷

SiH4

银灰

液化甲硅烷

大红

 

67

氯甲烷

CH3Cl

银灰

液化氯甲烷

大红

68

溴甲烷

CH3Br

银灰

液化溴甲烷

大红

69

氯乙烷

C2H5Cl

银灰

液化氯乙烷

大红

70

氯乙烯

CH2=CHCl

银灰

液化氯乙烯

大红

71

三氟氯乙烯

CF2=CClF

银灰

液化三氟氯乙烯

大红

72

溴乙烯

CH2=CHBr

银灰

液化溴乙烯

大红

73

甲胺

CH3NH2

银灰

液化甲胺

大红

74

二甲胺

(CH3)2NH

银灰

液化二甲胺

大红

75

三甲胺

(CH3)3N

银灰

液化三甲胺

大红

76

乙胺

C2H5NH2

银灰

液化乙胺

大红

77

二甲醚

CH3OCH3

银灰

液化甲醚

大红

78

甲基乙烯基醚

CH2=CHOCH3

银灰

液化乙烯基甲醚

大红

79

环氧乙烷

 

银灰

液化环氧乙烷

大红

80

甲硫醇

CH3SH

银灰

液化甲硫醇

大红

81

硫化氢

H2S

银灰

液化硫化氢

大红

1  色环栏内的P是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MPa

2  序号39,民用液化石油气瓶上的字样应排成二行,家用燃料居中的下方为“(L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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