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17-02-27 点击数:

一、整体概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推进法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在2012—2015年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开题、阶段检查以及结题验收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在国家层面实施的直接面向全体本科生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旨在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经成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覆盖面最广、受益面最大的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在普及,重在提高全体学生专业能力基础上的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要强调兴趣驱动,更要专业引领,要突出专业特色,建立以专业为基础的项目开发和设计。法学院通过积极动员,号召同学以专业为基础进行项目申报,在学院内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热情,学生们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积极性较高。

在2012—2015年期间,法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共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项目10项,校级项目10项。参加项目的学生达到120人,参与指导的教师20人。所有项目全部按时结题,总体看,达到了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目的。各个项目组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都能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团队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得到了实践能力的明显提升。

二、组织管理

法学院建立了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三级管理体系。一是组成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组成;二是设大创项目管理员,教学秘书作为学校与学院之间的大创项目联络员,也是学院的大创项目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具体管理事务,督促学生分阶段按时完成任务;三是组成专家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院督学、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外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从开题、中期检查到结题验收的答辩指导和阶段检查工作。期间,法学院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大创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

法学院形成了固定的管理制度。每年对立项的学生团队,先由教学副院长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讲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请上一年度项目质量完成教好的学生介绍经验,然后要求指导教师协助学生制定详尽的阶段活动计划,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撰写提纲,督促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三、项目实施

法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严格。从项目的评审,到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都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

每年接到学校的申报通知后,都在第一时间将学校的文件通知到全体学生,由辅导员和大创项目管理员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学生联系指导老师,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撰写立项申请书。对申报的项目,由法学院领导班子和教研室主任共同研究择优推荐。

由于同学们多数是第一次做大创项目,没有任何经验,从立项申请到开题、从中期检查到结题,以及资料的收集、调研工作的开展,论文的撰写,甚至填表的规范等等,都需要教师的详细讲解和指导。法学院要求指导教师,要在各个阶段,督促项目组的全体同学脚踏实地地做事,敢于走出校门,接触社会,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要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自己的独立认识,而不能仅仅是限于书面知识,否则就失去了创新训练的实践锻炼的目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专业的创新创业社团为基础,一批有共同爱好、兴趣的学生结合在一起,实现“智慧”、“激情”、“朝气”的碰撞,其自我管理,教师指导的模式,既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也培养了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更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

法学院要求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学生撰写研究论文,帮助学生联系公开发表事宜。对论文质量较好的,推荐到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如,2014年我院国家级项目“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完善”,由指导教师高勇认真指导项目负责人魏臻同学撰写论文,并帮助联系《黑龙江高教研究》公开发表。

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之前,摸底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对没达到要求的项目要求指导教师协助推进,积极完成,保证了法学院的项目都能够按时结题。

四、支持措施

法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支持政策与举措,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包括对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加分奖励等,对教师的工作量考核认定以及对大创指导优秀教师的奖励措施等,支持学生合理使用经费,支持学生外出调研的经费保障。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主动给学生联系我院的实习基地开展调研,搜集第一手资料,到实习基地发放调查问卷等。对学生项目涉及司法文书改革的,法学院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法院,让学生到法院详细掌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撰写情况,丰富了学生的一手资料。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指导教师带领下,深入社区、养老院、福利院等,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慈善活动,丰富了大创项目的调研内容。

五、实施成效

法学院2012—2015年的所有项目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因学生人数限制,法学院每年获得立项的大创项目基本是六项左右,每个项目组成员大约五人,每年大约有三十名学生参加。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得到了充分的训练,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为他们撰写论文提供了重要资料。也使高年级学生的就业观念趋向成熟,学生了解了实际工作中的状况,不再好高骛远,促使他们脚踏实地地选择就业。能够缩短学生参加工作后的心理调适期和业务适应期。

四年中,学生共完成论文32篇,其中有的论文发表在《黑龙江高教研究》、《北方经贸》等省级期刊上,论文质量较高。

法学院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活动,营造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文化氛围,以自主创新“先进高尚的文化培育学生”塑造学生,使“继承”、“创造”发展的理念扎根在每位学生思想里。

创新精神来源于实践,创新创业能力来源于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尤其重要,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载体,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处理好培养目标、教育观念、培养体系、培养方法、师资力量、条件保障和团队组织之间的关系。他们相互影响,共同直接和间接渗透作用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大创项目,觉得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太少,对撰写研究论文的基本规范要求知之甚少。一些大创项目的学生负责人是班级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甚至已经保研,但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还是没有掌握论文的基本写作方法,经过多次指导,帮助修改写作提纲,才终于完成了论文的写作,颇费周折。此外,一些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进行社会调查的自信心不足,缩手缩脚,与社会各界人士沟通的能力欠缺。有的项目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实施过程的资料缺乏系统全面的整理。个别指导教师对项目的重视程度、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需要法学院管理层的督促检查才得以完成工作。

七、对学校主管部门的建议

希望学校对参与大创项目的老师和学生,在激励机制上进一步有所体现,具体操作,当然这需要学校多部门的配合,才能不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参与热情,达到国家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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